報新聞/記者蔡昀臻/新北報導
環保局說明,新北市自97年起推動垃圾費隨袋徵收,資源回收量自97年每日約1,067公噸增加至112年每日約2,952公噸,回收量逐年成長;而整體垃圾量也由97年每日2,497公噸降低至112年每日約1,821公噸。
環保局表示,春節期間除夕晚間到初三停止收運垃圾,考量民眾仍有垃圾排出需求,今年各區清潔隊至少提供1處垃圾定時定點收運服務,全市共有71處,請民眾務必使用專用垃圾袋並做好垃圾分類,於定點清運時間才可以交付清潔隊收運。
環保局提醒,民眾交付垃圾時,應依規定做好分類,廚餘或資收物請勿混入專用垃圾袋丟入垃圾車,尤其危險物品務必先行妥善處理,以免車斗內的密閉空間,因機器擠壓、摩擦產生火花引發爆炸事件,造成收運人員及垃圾焚化廠或資收場安全疑慮。
危險物品如造型噴霧、芳香劑、殺蟲劑、瓦斯罐等高壓噴霧瓶罐,若未使用完,應排空後再交付資源回收車;而行動電源為可回收物品應交付資源回收車,請勿混入一般垃圾投入垃圾車;其餘奶粉、麵粉、番薯粉或其他調味料等,應以水混合作為廚餘回收;而金紙、香灰餘燼及炮竹等物品,請將餘燼滅熄後與水混和後以專用垃圾袋包紮妥當交付垃圾車。
環保局呼籲,年前仍有部分民眾未預約即隨意棄置大型家具或未於清運時間丟棄垃圾,影響環境衛生形成髒亂點,也造成清潔隊員的困擾,請民眾發揮公德心,依規定排出垃圾。
環保局強調,年節期間仍將加派人員巡查環境,倘發現違規情形,依廢棄物清理法最高可處新臺幣6,000元罰鍰。另嚴禁事業廢棄物或家具行之廢棄物混入,倘經查獲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或未依許可內容清除處理廢棄物而隨意棄置,環保局將蒐集相關證據移請檢調單位依法偵辦,請民眾及業者勿以身試法。